第一千一百零九章 小孩子也要打

作为仙界五大家族之一鲜于家族世子,鲜于新贵的见识不是仙界普通人们能够相比的。

他去过凡界,认识凡界的军队。

知道现在的凡界已经不是几百年前那样,现在的凡界已经牢牢被科技力量武装,飞机、汽车、互联网、电视、卫星…………凡界有很多仙界普通人不知道的东西,而即使是他们仙人,到了凡界也不是超级武器的对手。

凡界已经不再是几百年前那样,他们仙人可以随意下凡,在凡界大肆抢劫,左右一个王朝的生死了。

反而是他们低调了许多,尽量管控仙凡入口的出入,很少在凡界走动,免得引起凡界的重视,引来凡人。

枪是个好东西,无需苦练武功,暗器,弓箭,只需要掌握三点一线的基本射击技术,将枪口对准对手,扣动扳机,便可以将对手一枪致命。将大量的普通人聚集在一起,让他们每个人都配备枪械,便可以武装出一支军队。

这支军队将如蝗虫过境一般,铺天盖地,所向披靡,战无不胜。

但…………

静静的看着李晴川手下们的武器,鲜于新贵渐渐由脸上露出了笑容。

仙界的世子爷们渐渐由脸上露出了笑容。

云梦笑了,五大家族的所有手下们都笑了…………

“这蝼蚁果然有趣,他怕是以为我们仙界的人都是原始人,不认得枪械呢。”杨家大小姐拿起一张小画扇,挡住了自己的樱桃小口,娇滴滴的笑了。

“只不过是一个暗器类小机括而已,难道这就是他对付我们的本钱?”赫连世子也是哈哈大笑起来。

“他还是太年轻,不懂得我们修仙者的实力。”宗家世子爷笑道。

“李晴川,你手下们的这些武器不错,不需要任何武功功底,只要扣动一下机关,便可以将对方射杀于千米之外。但是你始终是个外人,一个凡界飞升来的蝼蚁罢了。你大概不知道我们仙人的体质吧?在你们凡人眼中这威力强大的武器,到了我们仙人眼里只不过是一件破铜烂铁。枪的子弹是由铜做的,铜是个好东西啊,在我们仙界可以做成铜板,七个铜板就能买到一碗牛肉面。但是铜的质地确实那样的柔软,在你们凡人看来,铜做的子弹可以打穿一个普通人的胸膛,但是你们凡界的铜到了我们仙界,却连一个小孩子的皮肤都伤不到。”

“知道为什么金、银、铜这三种金属在我们仙界这么受欢迎吗?因为我们的祖先也是凡人,他们也在凡界生活过,他们喜欢这三种金属,是因为他们习惯了这三种金属在凡界作为货币。第二,是因为这种金属质地柔软,在我们仙界可以随便用于拆分,用你们凡界的话就叫破钱,方便我们买卖商品。也是因为这三种金属伤不到人,不如祖铁那样坚硬沉重。金、银、铜这三种金属在仙界稀少,祖铁在仙界也稀少,但是我们宁愿百姓拥有一大堆金、银、铜,也不愿意让百姓拥有一大堆可以打造成神级武器的祖铁。”鲜于新贵不紧不慢的说道。

“枪?这在我们仙界连泡泡草都不如,泡泡草还能打出泡泡,沾到身上又疼又痒的,而枪打出的子弹到我们身上如泥巴一般,直接就变成一滩铜泥了,你居然敢用这种垃圾武器威胁我们。”宇文世子冷笑。

“呵呵。”云梦冷眼看着李晴川。

“李晴川,用你这武器伤我,你不错啊,居然在仙界这么短的时间就搞出一大堆手下,看来我们杀了你后家里又要多出一群下等家奴了。快用你这武器伤我吧,求求你一枪打死我,我真的好害怕你这手枪,快求你向我开枪吧。”鲜于尊荣走出来道。

这就是个十几岁的孩子,说起话来声音稚嫩的出奇,还是小学生般的声音。

眼看着鲜于尊荣嚣张挑衅,朱少爷恶狠狠的看着他说道,“声线还没发育好的小赤佬,居然也敢像个反派一样嚣张找打,我看你也就小学刚毕业的模样,懒得和你计较,你赶紧滚回家关好门躲起来,我现在还不想吓到你,不然一会儿我们废了鲜于新贵在天州大开杀戒,估计你睡觉时要吓得尿床。”

“哪里来的狗东西,居然也有资格和我说话?本公子乃鲜于家族重要公子,也是你这种蠢货有资格对话的?”鲜于尊荣立刻大怒。

从小到大,还没有人敢嘲笑过他年轻声线稚嫩,他更没见过哪个普通人敢用阴沉的语气威胁他。

虽然他在豪州时见过朱少爷一面,被朱少爷吓得立刻逃走了。但现在他可是在天州,有鲜于新贵和一大群世子爷高手们保护着呢,他鲜于家族距离宋家可就三四里远,这朱少爷敢伤他让他父亲一掌真气打死他。

“小学生装逼,该打。”朱少爷是个暴脾气,在明珠市打架时从来不惯着对方,不管对方是男人还是女人,不管对方是老人还是小孩儿,以前明珠市斧头帮大到二十多岁的大公子,小到十四岁的小公子,可是全都被他教训过。

“三哥,我们刚到仙界时间不长,对仙界的很多事还不太了解,有些事把控的不是很好,你一向做事有分寸,知道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这仙界该怎么搞,我们全都听你的。”狂风脸上的伤疤抽动一下,由身上拿出一把手枪递给了李晴川。

“我和你们简单说个故事吧。”李晴川看了看手中的枪说。

宋思豪和宋家人紧紧皱着眉头,五大家族的世子爷们一脸不屑。

“很多人说我是英雄,因为我把所有军阀赶出了非洲。很多人说我是好人,因为我从来不仗势欺人,一直都尽自己努力帮助有需要的人。我有自己的慈善基金会,每年向世界各地捐款不计其数。但是我刚开始加入雇佣兵时,我的名声不是很好。其实我是与寒霜、火山和邪风一样坏的人,因为我要活下来,为了活下来我必须去做一些坏事。”

“你们说我是好人也好,说我是坏人也罢,我全都无所谓,鲜于世子说过,我刚到仙界,一切等于从头开始,我现在在仙界只是个下等人。我承认我是下等人吧,但是我不想永远做下等人,所以我要努力,像我刚成为雇佣兵时那样努力,但是我要怎么努力呢?”

“记得我第一次去金三角执行任务时,我遇见了一个小孩子,他的眼睛是那么的清澈,他看起来是那么的天真,所以我没有提防他,当我转过身的那一刻,他向我打来了一颗子弹。”李晴川扒开自己的衣服,让大家看他肩窝处的一处枪伤。

“幸好他年龄小啊,他用的勃朗宁手枪后坐力太大,他没能对准我的心脏,不然我从那一天开始就死了。”

“鲜于尊荣让我想到了谁呢?那个小孩子。当时那小孩子打了我一枪就跑了,我一直没能报仇,正好鲜于尊荣挺欠扁的,这仙界的第一枪,就拿他开始吧。”李晴川将手枪对准了鲜于尊荣。

“请向我开枪。”鲜于尊荣一脸的不屑。

砰!

一颗子弹正中鲜于尊荣肩膀,将鲜于尊荣打得狠狠飞了出去。

作为仙界五大家族之一鲜于家族世子,鲜于新贵的见识不是仙界普通人们能够相比的。

他去过凡界,认识凡界的军队。

知道现在的凡界已经不是几百年前那样,现在的凡界已经牢牢被科技力量武装,飞机、汽车、互联网、电视、卫星…………凡界有很多仙界普通人不知道的东西,而即使是他们仙人,到了凡界也不是超级武器的对手。

凡界已经不再是几百年前那样,他们仙人可以随意下凡,在凡界大肆抢劫,左右一个王朝的生死了。

反而是他们低调了许多,尽量管控仙凡入口的出入,很少在凡界走动,免得引起凡界的重视,引来凡人。

枪是个好东西,无需苦练武功,暗器,弓箭,只需要掌握三点一线的基本射击技术,将枪口对准对手,扣动扳机,便可以将对手一枪致命。将大量的普通人聚集在一起,让他们每个人都配备枪械,便可以武装出一支军队。

这支军队将如蝗虫过境一般,铺天盖地,所向披靡,战无不胜。

但…………

静静的看着李晴川手下们的武器,鲜于新贵渐渐由脸上露出了笑容。

仙界的世子爷们渐渐由脸上露出了笑容。

云梦笑了,五大家族的所有手下们都笑了…………

“这蝼蚁果然有趣,他怕是以为我们仙界的人都是原始人,不认得枪械呢。”杨家大小姐拿起一张小画扇,挡住了自己的樱桃小口,娇滴滴的笑了。

“只不过是一个暗器类小机括而已,难道这就是他对付我们的本钱?”赫连世子也是哈哈大笑起来。

“他还是太年轻,不懂得我们修仙者的实力。”宗家世子爷笑道。

“李晴川,你手下们的这些武器不错,不需要任何武功功底,只要扣动一下机关,便可以将对方射杀于千米之外。但是你始终是个外人,一个凡界飞升来的蝼蚁罢了。你大概不知道我们仙人的体质吧?在你们凡人眼中这威力强大的武器,到了我们仙人眼里只不过是一件破铜烂铁。枪的子弹是由铜做的,铜是个好东西啊,在我们仙界可以做成铜板,七个铜板就能买到一碗牛肉面。但是铜的质地确实那样的柔软,在你们凡人看来,铜做的子弹可以打穿一个普通人的胸膛,但是你们凡界的铜到了我们仙界,却连一个小孩子的皮肤都伤不到。”

“知道为什么金、银、铜这三种金属在我们仙界这么受欢迎吗?因为我们的祖先也是凡人,他们也在凡界生活过,他们喜欢这三种金属,是因为他们习惯了这三种金属在凡界作为货币。第二,是因为这种金属质地柔软,在我们仙界可以随便用于拆分,用你们凡界的话就叫破钱,方便我们买卖商品。也是因为这三种金属伤不到人,不如祖铁那样坚硬沉重。金、银、铜这三种金属在仙界稀少,祖铁在仙界也稀少,但是我们宁愿百姓拥有一大堆金、银、铜,也不愿意让百姓拥有一大堆可以打造成神级武器的祖铁。”鲜于新贵不紧不慢的说道。

“枪?这在我们仙界连泡泡草都不如,泡泡草还能打出泡泡,沾到身上又疼又痒的,而枪打出的子弹到我们身上如泥巴一般,直接就变成一滩铜泥了,你居然敢用这种垃圾武器威胁我们。”宇文世子冷笑。

“呵呵。”云梦冷眼看着李晴川。

“李晴川,用你这武器伤我,你不错啊,居然在仙界这么短的时间就搞出一大堆手下,看来我们杀了你后家里又要多出一群下等家奴了。快用你这武器伤我吧,求求你一枪打死我,我真的好害怕你这手枪,快求你向我开枪吧。”鲜于尊荣走出来道。

这就是个十几岁的孩子,说起话来声音稚嫩的出奇,还是小学生般的声音。

眼看着鲜于尊荣嚣张挑衅,朱少爷恶狠狠的看着他说道,“声线还没发育好的小赤佬,居然也敢像个反派一样嚣张找打,我看你也就小学刚毕业的模样,懒得和你计较,你赶紧滚回家关好门躲起来,我现在还不想吓到你,不然一会儿我们废了鲜于新贵在天州大开杀戒,估计你睡觉时要吓得尿床。”

“哪里来的狗东西,居然也有资格和我说话?本公子乃鲜于家族重要公子,也是你这种蠢货有资格对话的?”鲜于尊荣立刻大怒。

从小到大,还没有人敢嘲笑过他年轻声线稚嫩,他更没见过哪个普通人敢用阴沉的语气威胁他。

虽然他在豪州时见过朱少爷一面,被朱少爷吓得立刻逃走了。但现在他可是在天州,有鲜于新贵和一大群世子爷高手们保护着呢,他鲜于家族距离宋家可就三四里远,这朱少爷敢伤他让他父亲一掌真气打死他。

“小学生装逼,该打。”朱少爷是个暴脾气,在明珠市打架时从来不惯着对方,不管对方是男人还是女人,不管对方是老人还是小孩儿,以前明珠市斧头帮大到二十多岁的大公子,小到十四岁的小公子,可是全都被他教训过。

“三哥,我们刚到仙界时间不长,对仙界的很多事还不太了解,有些事把控的不是很好,你一向做事有分寸,知道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这仙界该怎么搞,我们全都听你的。”狂风脸上的伤疤抽动一下,由身上拿出一把手枪递给了李晴川。

“我和你们简单说个故事吧。”李晴川看了看手中的枪说。

宋思豪和宋家人紧紧皱着眉头,五大家族的世子爷们一脸不屑。

“很多人说我是英雄,因为我把所有军阀赶出了非洲。很多人说我是好人,因为我从来不仗势欺人,一直都尽自己努力帮助有需要的人。我有自己的慈善基金会,每年向世界各地捐款不计其数。但是我刚开始加入雇佣兵时,我的名声不是很好。其实我是与寒霜、火山和邪风一样坏的人,因为我要活下来,为了活下来我必须去做一些坏事。”

“你们说我是好人也好,说我是坏人也罢,我全都无所谓,鲜于世子说过,我刚到仙界,一切等于从头开始,我现在在仙界只是个下等人。我承认我是下等人吧,但是我不想永远做下等人,所以我要努力,像我刚成为雇佣兵时那样努力,但是我要怎么努力呢?”

“记得我第一次去金三角执行任务时,我遇见了一个小孩子,他的眼睛是那么的清澈,他看起来是那么的天真,所以我没有提防他,当我转过身的那一刻,他向我打来了一颗子弹。”李晴川扒开自己的衣服,让大家看他肩窝处的一处枪伤。

“幸好他年龄小啊,他用的勃朗宁手枪后坐力太大,他没能对准我的心脏,不然我从那一天开始就死了。”

“鲜于尊荣让我想到了谁呢?那个小孩子。当时那小孩子打了我一枪就跑了,我一直没能报仇,正好鲜于尊荣挺欠扁的,这仙界的第一枪,就拿他开始吧。”李晴川将手枪对准了鲜于尊荣。

“请向我开枪。”鲜于尊荣一脸的不屑。

砰!

一颗子弹正中鲜于尊荣肩膀,将鲜于尊荣打得狠狠飞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