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七一章该向何处13

因为卖枪买粮忙活了好一阵子,李青林他们直到快九点的时候才出发。【]

为了避开日军大部队,走出大山仍然还必须走古商道,因为这古商道已经废弃多年,李青林他们依然让丁狗蛋做向导。为了尽快走出大山,李青林向丁狗蛋保证,只要安全将这支队伍带到**防区,李青林每天付他一块大洋。

作为这支队伍的向导,丁狗蛋自然走在最前边。不过他今天和昨天有点不同,他肩上背了一个大麻袋,里面鼓鼓囊囊的也不知装了些什么东西。

那些保安团的士兵也都是农家出身,这些年轻人挑着担子走得倒也不显慢。因为没有了杏花这个累赘,整个队伍的行军比昨天快多了。

李青林快步走到丁狗蛋的身边,用手捅了捅他身上的大麻袋,麻袋里面软呼呼的,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李青林于是就问他:“狗蛋,这是啥东西?”

丁狗蛋回头见是李青林,笑道:“老大,等会你就知道了,保证你吃得连舌头都找不着。”

果然,到了中午打尖休息的时候,丁狗蛋解开了大麻袋,原来里面装的是一条死狗。

丁狗蛋向小六子借了把刺刀,然后开始收拾这条狗。只见他将死狗放在麻袋上,三下五除二就将这条狗剥皮开膛,再拿到水里清洗干净了。

在中国传统中,狗又被称为“黄耳”,在古代又称为“地羊”,被列为六畜之一。狗肉味道香醇,烧熟后芳香四溢,因而又被称为香肉。狗肉被认为有温阳壮肾,轻身益气的功效,在民间就有“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之说。【]

见丁狗蛋很快就收拾好了狗肉,小六子道:“狗蛋,咱们中午能吃上狗肉吗?”

丁狗蛋道:“这狗肉好不好吃,最主要的是先要将生肉处理好。你要是忍不住中午就想烧了吃的话,那这锅狗肉就有土腥味。”

丁狗蛋说的是实话。狗肉的做法有炒、爆、烧、炖、卤等方法,但是都必须在烧制之前处理好生肉。生狗肉的处理方法有好几种,一般情况下可以用清水浸泡几小时除掉血水即可,也有用盐等佐料腌制一段时间或者用白酒、姜片反复搓洗腌制一段时间以后再烧制,这么做的目的就是除去狗肉特有的土腥味。

丁狗蛋果然是老手,他也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一瓶酒和一大块生姜,他一边说着话,一边手脚不停,不一会工夫,狗肉就被他处理好了。生狗肉弄好之后,丁狗蛋又找来一个木桶,他将狗肉往桶里一装,再将木桶往骡子的驮架上一挂,擦擦手道:“晚上就有狗肉吃了。”

丁狗蛋手法利索,李青林饶有兴趣地赞道:“狗蛋,你小子还真有点本事!你怎么就能不声不响的在他们眼皮底下就将这条狗弄死呢?”

丁狗蛋有点得意道:“这算什么。咱要饭这么多年,套一条狗掏一只鸡那还不是跟玩似的。”

丁狗蛋是要饭的出身,偷鸡摸狗当然是他的强项。这偷鸡摸狗算不上什么光明正大的事,但是在特殊情况下所不定就有什么用处呢,这丁狗蛋也算是有特长的人了。

李青林望着丁狗蛋心头一动,现在队伍里有六十三个人,其他人是不是也有什么特殊的本领呢?

中午吃饭的时候,李青林让张二苟他们在士兵中摸排了一下。经过这一摸排还真有些收获,士兵中最主要的就是农民,但是也有干其他的行业的。其中有两个是渔民,一个是屠户,一个是做小买卖的,还有一个竟然是快要满师的厨子。

其他几个人的本事李青林还暂时用不上,但是这个厨子立刻就被李青林看上了。厨子也是万安人,名叫包家财,李青林直接命令包家财,今后队伍里的伙食就由他负责。

这专业的厨子手艺果然不同凡响,晚上队伍吃的馒头就蒸得又大又暄,那小菜也炒得清清爽爽,很有滋味。

不过狗肉还是丁狗蛋亲自动手做的,他做的是一锅生焖狗肉。丁狗蛋也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生姜、大蒜、陈皮、大酱等七七八八的佐料,他将用酒腌制好的狗肉清洗以后再炒干血水,最后加佐料加水焖了一个小时后就大功告成了。

围在香喷喷的狗肉锅边,一手端着一碗狗肉,一手抓着大馒头,李青林他们真的象丁狗蛋说的那样,简直快把舌头都吃下去了。

见吴城蹲在地上,将狗肉吃了一碗又跑去要了一碗汤,张二苟怪腔怪调道:“有的人啊,高调唱得响,事办得倒不怎么样。今后要是想吃香的喝辣的,还得要好好跟老大学学。”

吴城当然听得出来是说他的,一张脸立刻红得像一块大红布。李青林忙打圆场道:“二班长,咱们都是战场上下来的生死弟兄,大家在一起总有一个慢慢适应的过程嘛。”

说着李青林转头对吴城道:“排长,你说是不是这个理啊?”

吴城道:“老大,你说得对。”

听他称呼自己为老大,李青林心中一乐。这一路走来吴城一直默不作声,他现在主动称自己为老大,那就说明现在真的对自己服气了。

有了丁狗蛋带路,这支小部队路途上很顺利。走了两天以后,路边逐渐有了村庄。李青林他们手里有大洋,队伍的纪律也很好,他们一路行军一路买给养。本来自身带的米面就很很充足,队伍的伙食里餐餐都有荤腥,再加上厨子的手艺很好,虽然行军很苦,但是每个人都吃的红光满面,那些面黄肌瘦的原保安团的人还个个都长胖了不少。

丁狗蛋在李青林的鼓动之下也加入了这支队伍,李青林发给他一支枪,队伍里的兄弟们凑了一套军装让他穿上。丁狗蛋年龄小,人也长得瘦小,但是穿上军装背上枪以后,还真的有个军人的样子了。

队伍一路行军很辛苦,李青林知道那些保安团的士兵训练差,这些兵痞应该没什么战斗力,于是他交给吴城一个任务,那就是训练这些兵痞。

正规**军校出身的吴城还是有两把刷子的,在部队行军间隙和宿营的时候,他抓紧时间对这些士兵进行正规训练。连续几天训练下来,这些兵痞个个改头换面,军事动作也有模有样了。

队伍在连续不断的行军,终于有一天,在登上一座小山以后,展露在队伍眼前是一望无际的大平原,李青林带的这支队伍终于走出了大山。

因为卖枪买粮忙活了好一阵子,李青林他们直到快九点的时候才出发。【]

为了避开日军大部队,走出大山仍然还必须走古商道,因为这古商道已经废弃多年,李青林他们依然让丁狗蛋做向导。为了尽快走出大山,李青林向丁狗蛋保证,只要安全将这支队伍带到**防区,李青林每天付他一块大洋。

作为这支队伍的向导,丁狗蛋自然走在最前边。不过他今天和昨天有点不同,他肩上背了一个大麻袋,里面鼓鼓囊囊的也不知装了些什么东西。

那些保安团的士兵也都是农家出身,这些年轻人挑着担子走得倒也不显慢。因为没有了杏花这个累赘,整个队伍的行军比昨天快多了。

李青林快步走到丁狗蛋的身边,用手捅了捅他身上的大麻袋,麻袋里面软呼呼的,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李青林于是就问他:“狗蛋,这是啥东西?”

丁狗蛋回头见是李青林,笑道:“老大,等会你就知道了,保证你吃得连舌头都找不着。”

果然,到了中午打尖休息的时候,丁狗蛋解开了大麻袋,原来里面装的是一条死狗。

丁狗蛋向小六子借了把刺刀,然后开始收拾这条狗。只见他将死狗放在麻袋上,三下五除二就将这条狗剥皮开膛,再拿到水里清洗干净了。

在中国传统中,狗又被称为“黄耳”,在古代又称为“地羊”,被列为六畜之一。狗肉味道香醇,烧熟后芳香四溢,因而又被称为香肉。狗肉被认为有温阳壮肾,轻身益气的功效,在民间就有“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之说。【]

见丁狗蛋很快就收拾好了狗肉,小六子道:“狗蛋,咱们中午能吃上狗肉吗?”

丁狗蛋道:“这狗肉好不好吃,最主要的是先要将生肉处理好。你要是忍不住中午就想烧了吃的话,那这锅狗肉就有土腥味。”

丁狗蛋说的是实话。狗肉的做法有炒、爆、烧、炖、卤等方法,但是都必须在烧制之前处理好生肉。生狗肉的处理方法有好几种,一般情况下可以用清水浸泡几小时除掉血水即可,也有用盐等佐料腌制一段时间或者用白酒、姜片反复搓洗腌制一段时间以后再烧制,这么做的目的就是除去狗肉特有的土腥味。

丁狗蛋果然是老手,他也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一瓶酒和一大块生姜,他一边说着话,一边手脚不停,不一会工夫,狗肉就被他处理好了。生狗肉弄好之后,丁狗蛋又找来一个木桶,他将狗肉往桶里一装,再将木桶往骡子的驮架上一挂,擦擦手道:“晚上就有狗肉吃了。”

丁狗蛋手法利索,李青林饶有兴趣地赞道:“狗蛋,你小子还真有点本事!你怎么就能不声不响的在他们眼皮底下就将这条狗弄死呢?”

丁狗蛋有点得意道:“这算什么。咱要饭这么多年,套一条狗掏一只鸡那还不是跟玩似的。”

丁狗蛋是要饭的出身,偷鸡摸狗当然是他的强项。这偷鸡摸狗算不上什么光明正大的事,但是在特殊情况下所不定就有什么用处呢,这丁狗蛋也算是有特长的人了。

李青林望着丁狗蛋心头一动,现在队伍里有六十三个人,其他人是不是也有什么特殊的本领呢?

中午吃饭的时候,李青林让张二苟他们在士兵中摸排了一下。经过这一摸排还真有些收获,士兵中最主要的就是农民,但是也有干其他的行业的。其中有两个是渔民,一个是屠户,一个是做小买卖的,还有一个竟然是快要满师的厨子。

其他几个人的本事李青林还暂时用不上,但是这个厨子立刻就被李青林看上了。厨子也是万安人,名叫包家财,李青林直接命令包家财,今后队伍里的伙食就由他负责。

这专业的厨子手艺果然不同凡响,晚上队伍吃的馒头就蒸得又大又暄,那小菜也炒得清清爽爽,很有滋味。

不过狗肉还是丁狗蛋亲自动手做的,他做的是一锅生焖狗肉。丁狗蛋也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生姜、大蒜、陈皮、大酱等七七八八的佐料,他将用酒腌制好的狗肉清洗以后再炒干血水,最后加佐料加水焖了一个小时后就大功告成了。

围在香喷喷的狗肉锅边,一手端着一碗狗肉,一手抓着大馒头,李青林他们真的象丁狗蛋说的那样,简直快把舌头都吃下去了。

见吴城蹲在地上,将狗肉吃了一碗又跑去要了一碗汤,张二苟怪腔怪调道:“有的人啊,高调唱得响,事办得倒不怎么样。今后要是想吃香的喝辣的,还得要好好跟老大学学。”

吴城当然听得出来是说他的,一张脸立刻红得像一块大红布。李青林忙打圆场道:“二班长,咱们都是战场上下来的生死弟兄,大家在一起总有一个慢慢适应的过程嘛。”

说着李青林转头对吴城道:“排长,你说是不是这个理啊?”

吴城道:“老大,你说得对。”

听他称呼自己为老大,李青林心中一乐。这一路走来吴城一直默不作声,他现在主动称自己为老大,那就说明现在真的对自己服气了。

有了丁狗蛋带路,这支小部队路途上很顺利。走了两天以后,路边逐渐有了村庄。李青林他们手里有大洋,队伍的纪律也很好,他们一路行军一路买给养。本来自身带的米面就很很充足,队伍的伙食里餐餐都有荤腥,再加上厨子的手艺很好,虽然行军很苦,但是每个人都吃的红光满面,那些面黄肌瘦的原保安团的人还个个都长胖了不少。

丁狗蛋在李青林的鼓动之下也加入了这支队伍,李青林发给他一支枪,队伍里的兄弟们凑了一套军装让他穿上。丁狗蛋年龄小,人也长得瘦小,但是穿上军装背上枪以后,还真的有个军人的样子了。

队伍一路行军很辛苦,李青林知道那些保安团的士兵训练差,这些兵痞应该没什么战斗力,于是他交给吴城一个任务,那就是训练这些兵痞。

正规**军校出身的吴城还是有两把刷子的,在部队行军间隙和宿营的时候,他抓紧时间对这些士兵进行正规训练。连续几天训练下来,这些兵痞个个改头换面,军事动作也有模有样了。

队伍在连续不断的行军,终于有一天,在登上一座小山以后,展露在队伍眼前是一望无际的大平原,李青林带的这支队伍终于走出了大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