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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凡事没有绝对,F-22A的动力够充沛、能支持其超音速巡航,但并不是说这架战斗机能够在任何高度维持超过一马赫的巡航速度。
就像现在,两架“猛禽”成密集队形脱战,一直在六千米高度巡航。
飞行高度不同,超巡时能维持的速度也不一样,海拔六千米左右的超巡速度是最高的、大约可达马赫一点六五;如果始终保持这样的状态,逃脱自然不成问题,然而随着一个辐射源逐渐接近、从陆续远离的其他目标中“脱颖而出”,美国人终于意识到,自己可能碰到了新的麻烦。
航迹夹角六十度,高度九千米,如风似电疾飞向前,速度接近马赫二的大改款苏霍伊,尾喷口泛着浅浅的青蓝,机翼下没有一丝累赘,只在进气道、机身中线与翼尖挂架上搭载了两枚R-73M和四枚R-77,简洁的气动外形和充沛的引擎推力,让白色二十号的速度接近了设计最大值,每秒接近一百米的速度差,让追击者与逃窜者的距离迅速缩短。
雷达隐身,后向RCS也控制的不错,F-22A本来不应该遭遇被追击的困扰,即便速度不如对手,也可以轻松隐匿身形才是。
不过,凡事皆有例外,“猛禽”的雷达隐身处理水平,显然要高过它的红外信号抑制能力,驾机追杀的龙云就是借助这一点,他先凭借GCI快速飞抵大致区域、而后就利用坐舱前方的EOS进行追踪,背向阳光的视场有利于红外扫描系统工作,接下来,事情就很简单,他只要循着热源追击就可以。
EOS,一种被动探测手段,局限性在于无法获得目标距离,但是在追赶敌人的时候也就无所谓了。
一路驾机追赶,同时分心警惕晴空中的威胁。龙云耳边很快响起“滴滴”的发动机监测报警声,他的战术也随之而变,于是立即开启N011雷达、用EOS与电子设备交联的方式去锁定目标,很快就完成了稳定截获并发射导弹。两枚细长利剑一前一后疾扑而出、向夺路而逃的“猛禽”飞去!
尾追攻击,用ARHM袭击一架隐身战机,看起来有点不靠谱、实际上却不然。
隐身战机的RCS指标,一般来说,正前方的设计值都很低、其他方向就难以保持优秀水平。F-22A自然也不能免俗,“猛禽”这种战机,逃跑时的生存力也并非建立在隐形、而是速度的基础上。
或者更不如说,眼界太高的美国人根本就没考虑过这样一种情形——当惯了世界警察的习惯思维,警察的战机,还会被人撵着落荒而逃?
在数千米高空锁定敌机,哪怕是经过了低可探测处理的“猛禽”,对N011来说也并不困难。
察觉被照射之后,不出所料,美国人很快开启了电子对抗、并成功摆脱了龙云座机的持续跟踪;但即便如此。对破空而至的超视距导弹,也没人敢忽视,鲍威尔少校这时也顾不得什么无线电静默,他一边呼叫僚机注意规避、一边就心急火燎的呼叫“井架”,要求提供“ASAP(As_Soon_As_Possible,越快越好)”的空中支援。
眼见导弹来袭,即便雷达告警还没开始乱叫,两架F-22A还是一左一右远远分离、进入侧转规避。
这时,顾虑发动机开加力太久、会出现损伤,龙云已经后拉节流阀、将座机速度减慢到马赫一点六左右。追击者与逃跑者的距离拉近到了不足五公里;投入强袭作战前,年轻人再次扫掠周遭天际、没发现什么异状,就准备专心和“猛禽”比拼超音速机动,当然他心里清楚。倘若单纯比较谁在超音速时更加灵活,结果则毫无悬念,即便大改款的M2型机也绝不是F-22A的对手。
高空高速,美国人设计“猛禽”时的着力重点之一,反映在机动性上,就是能在马赫一点五以上时做出高G机动。这种能力显然是三代机望尘莫及的。
关于F-22A的超音速机动能力,或者说,战斗机在高速情况下的机动力,长久以来有一种误解广为流传,以为战机无法在高速情况下剧烈机动是因为结构强度不足,据此,还有人推论说“猛禽”的身板肯定很沉重。实际上,但凡有一点力学知识就知道,过载G值相等,机体的气动受力也应相等,即便受力分布会有一些差别,但总之,决定战斗机高速情况下机动能力的,主要因素并不在结构强度、而在于气动配平。
战机在大气中飞行,随着速度提升,气动中心的前移必须用平尾等手段来配平,考虑到这一些舵面也要用来做机动,那么很显然,高速时,平尾等气动面的配平负荷很重、调节余地大大受限,这时战机的机动力自然也随之受限。
具体到F-22的情况,设计时,超音速机动能力就是一项重要指标,借助总体气动设计、与额外的TVC配平手段,“猛禽”的过载包线相对三代机来说拓展极大。
这种差距,可不是靠飞行员的超卓技术就能抹平。
超音速机动能力,敌强我弱,对“猛禽”性能烂熟于心的龙云当然不会以短击长。
追击时的速度优势在一点点消失,眼见目标左右分离、隐隐有反扑之势,机动轨迹却和自己战前想象的若干方案之一几乎重合,“白色死神”就成竹在胸,先是拉杆、收油门减速,顺便进一步积累高度,在右侧敌机堪堪转过一百八十度、位于自己两点钟方向时果断开火;利剑出鞘,一枚R-77拖着白烟箭射而去,持续减速的Su-27M2能量下降、占位却没有丢失,就在美军飞行员首鼠两端、最后选择反扣俯冲时,抬眼望去,一枚凌厉的R-73M又拖烟疾扑而来!
超音速机动,指标再怎样好看也罢,龙云在格斗打响的那一刻就已断定,驾驭这架“猛禽”的飞行员,不管他是菜鸟、还是经验丰富的老手,显然尚未理解F-22A强调超音速机动能力的初衷。(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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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凡事没有绝对,F-22A的动力够充沛、能支持其超音速巡航,但并不是说这架战斗机能够在任何高度维持超过一马赫的巡航速度。
就像现在,两架“猛禽”成密集队形脱战,一直在六千米高度巡航。
飞行高度不同,超巡时能维持的速度也不一样,海拔六千米左右的超巡速度是最高的、大约可达马赫一点六五;如果始终保持这样的状态,逃脱自然不成问题,然而随着一个辐射源逐渐接近、从陆续远离的其他目标中“脱颖而出”,美国人终于意识到,自己可能碰到了新的麻烦。
航迹夹角六十度,高度九千米,如风似电疾飞向前,速度接近马赫二的大改款苏霍伊,尾喷口泛着浅浅的青蓝,机翼下没有一丝累赘,只在进气道、机身中线与翼尖挂架上搭载了两枚R-73M和四枚R-77,简洁的气动外形和充沛的引擎推力,让白色二十号的速度接近了设计最大值,每秒接近一百米的速度差,让追击者与逃窜者的距离迅速缩短。
雷达隐身,后向RCS也控制的不错,F-22A本来不应该遭遇被追击的困扰,即便速度不如对手,也可以轻松隐匿身形才是。
不过,凡事皆有例外,“猛禽”的雷达隐身处理水平,显然要高过它的红外信号抑制能力,驾机追杀的龙云就是借助这一点,他先凭借GCI快速飞抵大致区域、而后就利用坐舱前方的EOS进行追踪,背向阳光的视场有利于红外扫描系统工作,接下来,事情就很简单,他只要循着热源追击就可以。
EOS,一种被动探测手段,局限性在于无法获得目标距离,但是在追赶敌人的时候也就无所谓了。
一路驾机追赶,同时分心警惕晴空中的威胁。龙云耳边很快响起“滴滴”的发动机监测报警声,他的战术也随之而变,于是立即开启N011雷达、用EOS与电子设备交联的方式去锁定目标,很快就完成了稳定截获并发射导弹。两枚细长利剑一前一后疾扑而出、向夺路而逃的“猛禽”飞去!
尾追攻击,用ARHM袭击一架隐身战机,看起来有点不靠谱、实际上却不然。
隐身战机的RCS指标,一般来说,正前方的设计值都很低、其他方向就难以保持优秀水平。F-22A自然也不能免俗,“猛禽”这种战机,逃跑时的生存力也并非建立在隐形、而是速度的基础上。
或者更不如说,眼界太高的美国人根本就没考虑过这样一种情形——当惯了世界警察的习惯思维,警察的战机,还会被人撵着落荒而逃?
在数千米高空锁定敌机,哪怕是经过了低可探测处理的“猛禽”,对N011来说也并不困难。
察觉被照射之后,不出所料,美国人很快开启了电子对抗、并成功摆脱了龙云座机的持续跟踪;但即便如此。对破空而至的超视距导弹,也没人敢忽视,鲍威尔少校这时也顾不得什么无线电静默,他一边呼叫僚机注意规避、一边就心急火燎的呼叫“井架”,要求提供“ASAP(As_Soon_As_Possible,越快越好)”的空中支援。
眼见导弹来袭,即便雷达告警还没开始乱叫,两架F-22A还是一左一右远远分离、进入侧转规避。
这时,顾虑发动机开加力太久、会出现损伤,龙云已经后拉节流阀、将座机速度减慢到马赫一点六左右。追击者与逃跑者的距离拉近到了不足五公里;投入强袭作战前,年轻人再次扫掠周遭天际、没发现什么异状,就准备专心和“猛禽”比拼超音速机动,当然他心里清楚。倘若单纯比较谁在超音速时更加灵活,结果则毫无悬念,即便大改款的M2型机也绝不是F-22A的对手。
高空高速,美国人设计“猛禽”时的着力重点之一,反映在机动性上,就是能在马赫一点五以上时做出高G机动。这种能力显然是三代机望尘莫及的。
关于F-22A的超音速机动能力,或者说,战斗机在高速情况下的机动力,长久以来有一种误解广为流传,以为战机无法在高速情况下剧烈机动是因为结构强度不足,据此,还有人推论说“猛禽”的身板肯定很沉重。实际上,但凡有一点力学知识就知道,过载G值相等,机体的气动受力也应相等,即便受力分布会有一些差别,但总之,决定战斗机高速情况下机动能力的,主要因素并不在结构强度、而在于气动配平。
战机在大气中飞行,随着速度提升,气动中心的前移必须用平尾等手段来配平,考虑到这一些舵面也要用来做机动,那么很显然,高速时,平尾等气动面的配平负荷很重、调节余地大大受限,这时战机的机动力自然也随之受限。
具体到F-22的情况,设计时,超音速机动能力就是一项重要指标,借助总体气动设计、与额外的TVC配平手段,“猛禽”的过载包线相对三代机来说拓展极大。
这种差距,可不是靠飞行员的超卓技术就能抹平。
超音速机动能力,敌强我弱,对“猛禽”性能烂熟于心的龙云当然不会以短击长。
追击时的速度优势在一点点消失,眼见目标左右分离、隐隐有反扑之势,机动轨迹却和自己战前想象的若干方案之一几乎重合,“白色死神”就成竹在胸,先是拉杆、收油门减速,顺便进一步积累高度,在右侧敌机堪堪转过一百八十度、位于自己两点钟方向时果断开火;利剑出鞘,一枚R-77拖着白烟箭射而去,持续减速的Su-27M2能量下降、占位却没有丢失,就在美军飞行员首鼠两端、最后选择反扣俯冲时,抬眼望去,一枚凌厉的R-73M又拖烟疾扑而来!
超音速机动,指标再怎样好看也罢,龙云在格斗打响的那一刻就已断定,驾驭这架“猛禽”的飞行员,不管他是菜鸟、还是经验丰富的老手,显然尚未理解F-22A强调超音速机动能力的初衷。(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