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第1234章 如果这是命,我认了【35】

这一夜,荣宠儿睡得格外不安稳。

冯羽锡身上的男性清冽气息幽幽的窜进鼻子里,让她本就不平静的心愈发失常。

后半夜,实在是困得睁不开眼了,她才沉沉睡去。

荣宠儿从小睡觉就四仰八叉的,特别不淑女,落安宁为此还郁闷了好一阵,这闺女的睡相到底是遗传了谁的。

荣少以此为荣,他闺女这叫不拘于泥,睡觉嘛,就是要怎么舒服怎么来,管那么多干什么,自己舒服就行了!

此时,荣宠儿已经像个八爪鱼一样,手脚并用的霸住了冯羽锡。

冯羽锡浅眠,好不容易睡着了,她一个翻身他就会醒一下,身上传来重量,宠儿的一条腿搭在他腿上,纤细的手笔也横过他的胸口,脑袋挨着他的肩膀,嘴巴微微撅着,娇憨得很。

冯羽锡莞尔笑了,抬手要把壁灯关了,刚动一下,荣宠儿发出一声不满的呓语,手臂抱住他不让动。

这下,冯羽锡唇角的笑意越发上扬了。

看得出来,心情非常好,并没有被干扰醒来的任何困顿情绪。

…………

翌日。

荣宠儿睡饱了,幽幽睁开眼,秀气的打了个哈欠,哈欠刚打到一半,眼睛完全睁开,看到眼前近在咫尺的英俊脸庞,顿时吓得没有动作了!

羽,羽锡,怎么会睡在她床*上?

不对不对,昨晚上好像是她‘邀请’了他上来的。

可是,为什么她会抱着羽锡?!

为什么她几乎全身都赖在了他身上?!

眼前的景象,冯羽锡睡得笔直,而她,整个身子都赖在了他身上……简直惨不忍睹。

这一看,就知道是她在占羽锡便宜了!

荣宠儿脑子还没反应过来,身体率先做出反应,嗖的一下后退滚了两圈滚到床边,动作麻利的翻身下床,猫着身子还没跑出两步,身后,冯羽锡醒了……

“宠儿,早。”声音带着初醒的沙哑。

荣宠儿哭丧着脸,心里又羞又臊的,低低的道:“羽锡,早啊。”

说完,头也不回的冲进了浴室。

看着她落荒而逃的背影,冯羽锡侧身,把脸埋进她的枕头里,沉沉的笑了起来。

在浴室里,洗漱好的荣宠儿对着镜子做了好一番心理建设,才开门走出去。

睡着了的行为,谁能控制得了呢是吧?

羽锡那么聪明,一定想得通这点的,也一定不会取笑她的!

打开门,便看到洗漱好了的冯羽锡站在那,像是特意在等她。

换了睡袍的他,穿着一件白衬衫和卡其色裤子,脚上的软拖,是跟她同一款的软拖,只是他的是白色,她的是粉色。

荣宠儿不否认,她喜欢看男生穿衬衫,尤其是把白衬衫穿出气质和清贵的男生,她更青睐。

或许是在校园看到过太多玩跨子弟穿着张扬的粉色衬衫,夸张的破洞仔裤,脚蹬满是铆钉的鞋,那些人或朋克或嘻哈风格,都不是她喜欢的,她喜欢的永远都是能把最简单的颜色穿出最优越的气质的男生。

干净,简约,给人沉着稳重的感觉。

这一夜,荣宠儿睡得格外不安稳。

冯羽锡身上的男性清冽气息幽幽的窜进鼻子里,让她本就不平静的心愈发失常。

后半夜,实在是困得睁不开眼了,她才沉沉睡去。

荣宠儿从小睡觉就四仰八叉的,特别不淑女,落安宁为此还郁闷了好一阵,这闺女的睡相到底是遗传了谁的。

荣少以此为荣,他闺女这叫不拘于泥,睡觉嘛,就是要怎么舒服怎么来,管那么多干什么,自己舒服就行了!

此时,荣宠儿已经像个八爪鱼一样,手脚并用的霸住了冯羽锡。

冯羽锡浅眠,好不容易睡着了,她一个翻身他就会醒一下,身上传来重量,宠儿的一条腿搭在他腿上,纤细的手笔也横过他的胸口,脑袋挨着他的肩膀,嘴巴微微撅着,娇憨得很。

冯羽锡莞尔笑了,抬手要把壁灯关了,刚动一下,荣宠儿发出一声不满的呓语,手臂抱住他不让动。

这下,冯羽锡唇角的笑意越发上扬了。

看得出来,心情非常好,并没有被干扰醒来的任何困顿情绪。

…………

翌日。

荣宠儿睡饱了,幽幽睁开眼,秀气的打了个哈欠,哈欠刚打到一半,眼睛完全睁开,看到眼前近在咫尺的英俊脸庞,顿时吓得没有动作了!

羽,羽锡,怎么会睡在她床*上?

不对不对,昨晚上好像是她‘邀请’了他上来的。

可是,为什么她会抱着羽锡?!

为什么她几乎全身都赖在了他身上?!

眼前的景象,冯羽锡睡得笔直,而她,整个身子都赖在了他身上……简直惨不忍睹。

这一看,就知道是她在占羽锡便宜了!

荣宠儿脑子还没反应过来,身体率先做出反应,嗖的一下后退滚了两圈滚到床边,动作麻利的翻身下床,猫着身子还没跑出两步,身后,冯羽锡醒了……

“宠儿,早。”声音带着初醒的沙哑。

荣宠儿哭丧着脸,心里又羞又臊的,低低的道:“羽锡,早啊。”

说完,头也不回的冲进了浴室。

看着她落荒而逃的背影,冯羽锡侧身,把脸埋进她的枕头里,沉沉的笑了起来。

在浴室里,洗漱好的荣宠儿对着镜子做了好一番心理建设,才开门走出去。

睡着了的行为,谁能控制得了呢是吧?

羽锡那么聪明,一定想得通这点的,也一定不会取笑她的!

打开门,便看到洗漱好了的冯羽锡站在那,像是特意在等她。

换了睡袍的他,穿着一件白衬衫和卡其色裤子,脚上的软拖,是跟她同一款的软拖,只是他的是白色,她的是粉色。

荣宠儿不否认,她喜欢看男生穿衬衫,尤其是把白衬衫穿出气质和清贵的男生,她更青睐。

或许是在校园看到过太多玩跨子弟穿着张扬的粉色衬衫,夸张的破洞仔裤,脚蹬满是铆钉的鞋,那些人或朋克或嘻哈风格,都不是她喜欢的,她喜欢的永远都是能把最简单的颜色穿出最优越的气质的男生。

干净,简约,给人沉着稳重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