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宠儿微笑,不打算回答,问他:“你呢?”
“我出国。”尴尬的气氛让冯羽锡微微皱起了眉头。
曾几何时,青梅竹马的两人,变成了今天这样,虚伪客套的说着场面话?
荣宠儿点点头,出国啊,那她就留在国内好了……
所幸,蓝晓暖从洗手间里出来了,打破了两人的僵局。
蓝晓暖看到荣宠儿,似乎是害怕,快步走到冯羽锡身边,荣宠儿嘴角始终带着那抹不热烈,不冷淡的笑容,她怕她什么呢?
她又不会吃了她,哪怕再不喜欢她,也没动过她一根手指头。
退一万步来说,她不是有冯羽锡吗?
有冯羽锡给她撑腰,她何须害怕。
“你等的人来了,再见。”宠儿不想再多留,进了洗手间。
只是这一句再见,直到冯羽锡出了国,都没能再见一面。
…………
没人告诉她冯羽锡去了哪个国家哪所学校,她也不会去打听有关于他的任何消息。
最终,荣宠儿选择了帝都的A大,荣耀和唐俊也跟着一起。
十九岁那年,荣宠儿是一个忙碌的大一学生,参加社团,努力学习。
时间就在充实中度过。
二十岁那年,大二的她本以为,生活就会在这样平平淡淡中度过时,杜越笙出现了。
那是一个眼神干净得毫无杂质,笑容温暖,很清俊的男生。
在别人满身名牌恨不得直接把钞票穿在身上的时候,只有他,永远是简单的白衬衫和黑色卡其色裤子交替,很简单的搭配和色调,穿在他身上却异常好看。
那天,荣宠儿参加完社团活动,时间还早,她一个人无聊就跑去篮球场看球。
她很倒霉,也很幸运,篮球直直朝她飞来的时候,她皱眉,心中暗叹,看来注定是被球砸了。
她甚至感觉到了篮球飞来带着的劲风,下意识的闭紧双眼。
意料中的疼痛没有,她微微睁开双眼,看到了一双修长漂亮的手稳稳接住了篮球,篮球离她的脸,仅仅几厘米的距离。
若不是这双手,恐怕被砸的就是她的脸了,目光停留在这双手上,荣宠儿淡淡笑了起来,还真是一双很漂亮的手啊。
“同学,你没事吧?”温柔的声音传来,她循声抬起头。
这一看,就呆了。
这一看,注定了杜越笙以不可阻挡之势闯进了她平淡的生活。
夕阳的橘光,正好打在他脸上,半明半暗,清新温暖的笑容,和那仿佛星光坠落的眼眸,竟好看得迷人。
…………
后来,宠儿知道,他叫杜越笙,跟她一样,是大二金融系。
后来,宠儿还知道,她第一次认识他的时候,并不是他第一次认识她。
后来,宠儿缠着他叫他阿笙的时候,她才知道,原来,他是对她一见钟情的。
他们是最普通的朋友,可他往往做着超过普通朋友的事,如果说,宠儿觉得失恋是件小事,用时间就能疗伤的话,那么阿笙的喜欢,绝对是一件大事。
因为他有着一颗最体贴,浪漫的心,给了她被人喜欢着的美好感觉。
他的喜欢,不紧迫盯人,不会给她压力,给她自由的空间,但在她需要的时候,他总会想个英雄一样出现,偶尔也会消失几天,再出现的时候,会给她意想不到的小惊喜,他的喜欢,就像温柔水,丝丝柔柔环绕在心房。
荣宠儿微笑,不打算回答,问他:“你呢?”
“我出国。”尴尬的气氛让冯羽锡微微皱起了眉头。
曾几何时,青梅竹马的两人,变成了今天这样,虚伪客套的说着场面话?
荣宠儿点点头,出国啊,那她就留在国内好了……
所幸,蓝晓暖从洗手间里出来了,打破了两人的僵局。
蓝晓暖看到荣宠儿,似乎是害怕,快步走到冯羽锡身边,荣宠儿嘴角始终带着那抹不热烈,不冷淡的笑容,她怕她什么呢?
她又不会吃了她,哪怕再不喜欢她,也没动过她一根手指头。
退一万步来说,她不是有冯羽锡吗?
有冯羽锡给她撑腰,她何须害怕。
“你等的人来了,再见。”宠儿不想再多留,进了洗手间。
只是这一句再见,直到冯羽锡出了国,都没能再见一面。
…………
没人告诉她冯羽锡去了哪个国家哪所学校,她也不会去打听有关于他的任何消息。
最终,荣宠儿选择了帝都的A大,荣耀和唐俊也跟着一起。
十九岁那年,荣宠儿是一个忙碌的大一学生,参加社团,努力学习。
时间就在充实中度过。
二十岁那年,大二的她本以为,生活就会在这样平平淡淡中度过时,杜越笙出现了。
那是一个眼神干净得毫无杂质,笑容温暖,很清俊的男生。
在别人满身名牌恨不得直接把钞票穿在身上的时候,只有他,永远是简单的白衬衫和黑色卡其色裤子交替,很简单的搭配和色调,穿在他身上却异常好看。
那天,荣宠儿参加完社团活动,时间还早,她一个人无聊就跑去篮球场看球。
她很倒霉,也很幸运,篮球直直朝她飞来的时候,她皱眉,心中暗叹,看来注定是被球砸了。
她甚至感觉到了篮球飞来带着的劲风,下意识的闭紧双眼。
意料中的疼痛没有,她微微睁开双眼,看到了一双修长漂亮的手稳稳接住了篮球,篮球离她的脸,仅仅几厘米的距离。
若不是这双手,恐怕被砸的就是她的脸了,目光停留在这双手上,荣宠儿淡淡笑了起来,还真是一双很漂亮的手啊。
“同学,你没事吧?”温柔的声音传来,她循声抬起头。
这一看,就呆了。
这一看,注定了杜越笙以不可阻挡之势闯进了她平淡的生活。
夕阳的橘光,正好打在他脸上,半明半暗,清新温暖的笑容,和那仿佛星光坠落的眼眸,竟好看得迷人。
…………
后来,宠儿知道,他叫杜越笙,跟她一样,是大二金融系。
后来,宠儿还知道,她第一次认识他的时候,并不是他第一次认识她。
后来,宠儿缠着他叫他阿笙的时候,她才知道,原来,他是对她一见钟情的。
他们是最普通的朋友,可他往往做着超过普通朋友的事,如果说,宠儿觉得失恋是件小事,用时间就能疗伤的话,那么阿笙的喜欢,绝对是一件大事。
因为他有着一颗最体贴,浪漫的心,给了她被人喜欢着的美好感觉。
他的喜欢,不紧迫盯人,不会给她压力,给她自由的空间,但在她需要的时候,他总会想个英雄一样出现,偶尔也会消失几天,再出现的时候,会给她意想不到的小惊喜,他的喜欢,就像温柔水,丝丝柔柔环绕在心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