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维也纳的清晨,天空刚刚苏醒,一片湛蓝之下是悠闲而不忙碌的众人。道路两侧是漂亮高大的梧桐树木,初秋的季节使那地上铺上了一层金黄色的宽大叶片,远远看去如同毛毯一般让人迷醉。
罗遇森从出租车里出来的时候,正好遇上了一波赶着过红绿灯的路人。他提着自己的小提琴盒暗自咒骂了一句后,只得乖乖站在路边等着这一拨人走过去。
罗遇森从警|察局里出来已经一个星期了。陆子文的死亡原因已经确定是急性哮喘病发作,就算在之前罗遇森与之斗殴、使得陆子文受了点伤,在目前的医学研究中从未出现过因为斗殴而导致哮喘发作的事情。
而且,罗遇森在监|狱里也是满眼泪水地痛斥自己“为什么早走了那一步”、“为什么没有看到陆子文发病的事情”,他哭得是死去活来,让警|察们面面相觑下也只得放了他离开,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他与这次突发事故有直接关系。
按照罗遇森的证词和法医推断的死亡时间来推理,应该是在罗遇森离开休息室后不久,陆子文便突发急性哮喘,没有带药的他由于这场哮喘来得太过猛烈,还没有办法呼救便已经失去了意识,最终导致死亡。
“嘀嘀——”
正好是一辆快速驶过的出租车从罗遇森的面前划过,他惊吓地往后退了一步,差点就要摔倒在地,忽然便感觉被人扶住。等到回过神后,罗遇森转首看去,只见一个金发蓝眼的男人正笑着看着自己,问道:“哦这位先生,你好,没事吧?”
罗遇森脸色不虞地点点头,也没道谢,就趁着绿灯赶紧往前走去。等到他开了门进入了马路对面属于维也纳交响乐团的红砖欧式小楼后,罗遇森没有发现,在他的身后,那个金发蓝眼的男人慢慢敛去了笑意,若有所思地望着他消失的大门。
许久之后,那金发男人才倏地转身离去,他走到了马路对面的一颗硕大的梧桐树下,笑道:“这个罗遇森看上去……似乎很一般啊,闵,你是不是有点想多了?警|察也说了他只是正好出现在了陆的休息室里、又正好在他发病前离开而已。”
金黄灿烂的梧桐树下,一个身姿清俊的男人稍稍抬首,神情淡定地看着满树摇曳着的树叶。他穿着一件深黑色的长衣,衣服上看不出牌子,但是精良的做工却暗藏着典雅的贵气。他就这么站在路边,穿梭而过的车辆在他的身后驶过,自顾自地抬首望着满树的梧桐叶。
金发男人发现自己被忽视以后,哭笑不得地说:“闵,是你说要来这里看看的,现在见了罗遇森……该死,你们华夏人的名字怎么这么难念……你见了他之后,怎么又不说话了?”
一片蜷曲枯黄的梧桐叶随着秋风缓缓飘落,闵琛下意识地伸手接住,良久,他望着那片不再富有生机的树叶许久,忽然开口道:“丹尼尔,华夏有句古话叫做——无巧不成书。”
丹尼尔诧异地看着闵琛,有些不解。
“但是事情,真的……会有这么巧吗?”
微凉肃杀的秋风将男人低沉的叹息全部淹没,又过了许久,一辆黑色的宾利缓缓驶出了这片街区。满街道的行人们还是那样来去匆匆,只有不断摇曳的梧桐树叶才见证了刚才这里发生了一段什么样的对话。
而此时,远隔了小半个地球的华夏已经到了下午。
当郑未乔从朋友口中得知戚暮居然得到了进入b市交响乐团的机会后,有些意外,但又有些莫名的意料之中。虽然他也知道戚暮是唯一没有得到评委团评价的面试者,但是他莫名地便觉得……
戚暮,可以成功。
郑未乔已经很久没有听过戚暮拉奏小提琴了,他也明白八年不去碰触小提琴,戚暮的水平早已不是当初,但是他就是有这个信心。因为他认为,昨天那个能够自信地说出“b市交响乐团没有选择自己、便不过尔尔”的青年,绝对不是在撒谎。
话是这么说,但是当郑未乔开着车赶到戚暮家楼下后,他敲门敲了半天都始终没得到一点回音。等到打了电话以后,只听戚暮惊讶的声音从电话里响起:“嗯?郑哥你去我家做什么?我已经到乐团了。”
“……”
怎么有种……
孩子大了,不听娘话的错觉了?!
等到郑未乔赶到了b市交响乐团的时候,他才刚进练习室,便见着业内一个著名的不好说话的老顽固正拿着一杯自己酿制的玛咖酒递给戚暮品尝,而漂亮好看的青年则是委婉地拒绝,一旁的众人又笑闹了几句后,所有人闹成一团。
气氛……
真是刺眼的和洽。
等等,难道不该是所有人都排斥突然插入乐团、自身带着“天才神童”光环的戚暮,然后给他穿小鞋、故意排挤,让他浑身不自在终于忍不住发火,最终闹得不可开交吗?!
这怎么和他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
郑未乔感觉自己整个人都不好了。
戚暮一抬头便见着了站在大门口的郑未乔,只见郑未乔脸色忽绿忽白,最后又莫名其妙地叹了声气,一副“老了十岁”的模样。戚暮不由笑着招了招手,抬高了声音喊道:“郑哥,我在这里。”
郑未乔便走了过去,与一旁的几位乐团老成员说了几句话后,坐在戚暮身旁的位置上,道:“戚暮……你今天怎么不等我,就直接自己来乐团了?”
戚暮闻言,形状姣好的眸子抬起看向郑未乔,诧异地问道:“郑哥,你不是说你今天要为《音乐殿堂》写一篇稿子的么,我就没有打扰你。而且我自己坐公交来这里也很方便,小区门口就有站台,所以你不用担心我的出行了。”
“……”他哪儿是担心你出行啊!那是担心你被这群老油条给生吞活剥了哟!
见着郑未乔一脸踌躇的表情,戚暮微微动了动眸子,便明白了对方的意思。
戚暮一出生就是在欧洲,只有几次随着乐团全球巡演来到过华夏,自然对华夏的交响乐团不大熟悉。他是个孤儿,谁也不知道他的父母是谁,可能就是两个偷渡过来的华夏人,将他丢在了马路边上,要不是有早起的人发现了他的存在,恐怕他早在那个冬天就被活活冻死了。
自小在孤儿院长大,所需要的便是懂得看人脸色和忍耐,再加上一点武力威胁,这样便是最恰当的了。七岁前,戚暮能够平平安安地在孤儿院生活,便得归功于他很会看人脸色行事。
等到他后来被一对多年无子的老夫妻收养后,有机会学习到了小提琴,再进入藏龙卧虎的欧洲乐坛,更是得低调行事。有句话罗遇森一直没有说错,他是从来没有家世、也没有什么背景,只有靠着自己才能在维也纳生存下去,因此如何与他人处好关系、给人最好的第一印象,已经深入了戚暮的骨子里。
不过……和维也纳的那群傲慢别扭的老油条相比,华夏的前辈们还真是和蔼可亲了啊。
戚暮在心里默默想到。
“郑哥你就不用操心了,我会自己处理好的。”戚暮笑着道,“对了,你今天不是要交一篇稿子的吗?稿子怎么样了?”
郑未乔脸色古怪地看了戚暮许久,最后还是叹了口气,道:“你还小,老师把你交给我们这些人了,其他事情你就不用操心了。你只要好好练琴,认真地努力,就是老师所希望看到的了。”
闻言,戚暮是哭笑不得。
郑未乔真是将戚母的恩情放在了心里,颇有种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咳为母的感觉。像郑未乔这种知恩图报的人还真是少有了,和罗遇森比起来,真的是一个天、一个地的差别。
戚暮与郑未乔又聊了几句,还没再多说话,b市交响乐团的小提琴首席杜胜便进了练习室。
杜胜是华夏首屈一指的小提琴家,即使在全球也有着不小的名气。戚暮曾经听过他在金色|大厅里的一场演出,杜胜以娴熟的技巧和丰富的经验出名,他所演奏的门德尔松的《e小调协奏曲》令戚暮也是啧啧称赞。
指挥不在,首席就是整个乐团的领导者。杜胜走到指挥台上先帮着第一小提琴组较了音,然后再看向第二小提琴组。如今在第二小提琴组的副首席位置,正坐着一个俊秀的青年,杜胜的目光在戚暮的身上停留了一瞬,然后便开始了较音过程。
等到整个乐团的较音都结束后,杜胜难得地没有拿起小提琴开始第一遍的合奏,反而是笑着看向戚暮,道:“今天我们乐团里来了一位新成员——戚暮。他会担任第二小提琴组的副首席,接任老张的位置。大家可不要看戚暮年纪轻就欺负他啊,我可得告诉你们,老谭可看重小戚了,你们欺负他,老谭找你们可别算我的!”
众人听到杜胜打趣的话,纷纷笑开。
还是第一小提琴组的副首席先笑着说道:“杜老师,您可别这么说,我们哪儿敢欺负小戚啊?小戚这么乖巧懂事,我们疼他还来不及呢。我一看见他就觉着见着了我那刚刚大学毕业的儿子,可有亲切感了。”副首席是一个年逾四十的中年女人。
听着这话,旁听的郑未乔眼皮一跳:乖巧懂事……我们认识的是同一个戚暮吗?
大号组的一个成员也笑着调侃道:“就是啊,小戚长得这么俊,我们哪儿想欺负他了?诶小戚,我家女儿今年芳邻二八,你什么时候来我家坐坐啊?”
“嘿老王你个不要脸的,我家女儿今年二十,和小戚才是年龄正配,你边儿去!”
……
调笑的声音在练习室里不停回响,等到谭正辉进入练习室的时候,便听着一句又一句的“小戚”、“小戚”在自己的耳边回响。老人家皱着眉头冷哼了一声,整个练习室便倏地安静下来。
杜胜从指挥台上下来给谭老让了位置,老人家刚上台,便皱了眉头说道:“什么小七小七的?哪儿来的小七?董永来了?”
一阵死寂般的沉默后,全然忽然哄堂大笑起来。
戚暮哭笑不得地摇摇头,却全然不知……
小七啊小七,从此以后,这个名字就该跟着你一世了,你也就认命了吧。<!--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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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遇森从出租车里出来的时候,正好遇上了一波赶着过红绿灯的路人。他提着自己的小提琴盒暗自咒骂了一句后,只得乖乖站在路边等着这一拨人走过去。
罗遇森从警|察局里出来已经一个星期了。陆子文的死亡原因已经确定是急性哮喘病发作,就算在之前罗遇森与之斗殴、使得陆子文受了点伤,在目前的医学研究中从未出现过因为斗殴而导致哮喘发作的事情。
而且,罗遇森在监|狱里也是满眼泪水地痛斥自己“为什么早走了那一步”、“为什么没有看到陆子文发病的事情”,他哭得是死去活来,让警|察们面面相觑下也只得放了他离开,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他与这次突发事故有直接关系。
按照罗遇森的证词和法医推断的死亡时间来推理,应该是在罗遇森离开休息室后不久,陆子文便突发急性哮喘,没有带药的他由于这场哮喘来得太过猛烈,还没有办法呼救便已经失去了意识,最终导致死亡。
“嘀嘀——”
正好是一辆快速驶过的出租车从罗遇森的面前划过,他惊吓地往后退了一步,差点就要摔倒在地,忽然便感觉被人扶住。等到回过神后,罗遇森转首看去,只见一个金发蓝眼的男人正笑着看着自己,问道:“哦这位先生,你好,没事吧?”
罗遇森脸色不虞地点点头,也没道谢,就趁着绿灯赶紧往前走去。等到他开了门进入了马路对面属于维也纳交响乐团的红砖欧式小楼后,罗遇森没有发现,在他的身后,那个金发蓝眼的男人慢慢敛去了笑意,若有所思地望着他消失的大门。
许久之后,那金发男人才倏地转身离去,他走到了马路对面的一颗硕大的梧桐树下,笑道:“这个罗遇森看上去……似乎很一般啊,闵,你是不是有点想多了?警|察也说了他只是正好出现在了陆的休息室里、又正好在他发病前离开而已。”
金黄灿烂的梧桐树下,一个身姿清俊的男人稍稍抬首,神情淡定地看着满树摇曳着的树叶。他穿着一件深黑色的长衣,衣服上看不出牌子,但是精良的做工却暗藏着典雅的贵气。他就这么站在路边,穿梭而过的车辆在他的身后驶过,自顾自地抬首望着满树的梧桐叶。
金发男人发现自己被忽视以后,哭笑不得地说:“闵,是你说要来这里看看的,现在见了罗遇森……该死,你们华夏人的名字怎么这么难念……你见了他之后,怎么又不说话了?”
一片蜷曲枯黄的梧桐叶随着秋风缓缓飘落,闵琛下意识地伸手接住,良久,他望着那片不再富有生机的树叶许久,忽然开口道:“丹尼尔,华夏有句古话叫做——无巧不成书。”
丹尼尔诧异地看着闵琛,有些不解。
“但是事情,真的……会有这么巧吗?”
微凉肃杀的秋风将男人低沉的叹息全部淹没,又过了许久,一辆黑色的宾利缓缓驶出了这片街区。满街道的行人们还是那样来去匆匆,只有不断摇曳的梧桐树叶才见证了刚才这里发生了一段什么样的对话。
而此时,远隔了小半个地球的华夏已经到了下午。
当郑未乔从朋友口中得知戚暮居然得到了进入b市交响乐团的机会后,有些意外,但又有些莫名的意料之中。虽然他也知道戚暮是唯一没有得到评委团评价的面试者,但是他莫名地便觉得……
戚暮,可以成功。
郑未乔已经很久没有听过戚暮拉奏小提琴了,他也明白八年不去碰触小提琴,戚暮的水平早已不是当初,但是他就是有这个信心。因为他认为,昨天那个能够自信地说出“b市交响乐团没有选择自己、便不过尔尔”的青年,绝对不是在撒谎。
话是这么说,但是当郑未乔开着车赶到戚暮家楼下后,他敲门敲了半天都始终没得到一点回音。等到打了电话以后,只听戚暮惊讶的声音从电话里响起:“嗯?郑哥你去我家做什么?我已经到乐团了。”
“……”
怎么有种……
孩子大了,不听娘话的错觉了?!
等到郑未乔赶到了b市交响乐团的时候,他才刚进练习室,便见着业内一个著名的不好说话的老顽固正拿着一杯自己酿制的玛咖酒递给戚暮品尝,而漂亮好看的青年则是委婉地拒绝,一旁的众人又笑闹了几句后,所有人闹成一团。
气氛……
真是刺眼的和洽。
等等,难道不该是所有人都排斥突然插入乐团、自身带着“天才神童”光环的戚暮,然后给他穿小鞋、故意排挤,让他浑身不自在终于忍不住发火,最终闹得不可开交吗?!
这怎么和他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
郑未乔感觉自己整个人都不好了。
戚暮一抬头便见着了站在大门口的郑未乔,只见郑未乔脸色忽绿忽白,最后又莫名其妙地叹了声气,一副“老了十岁”的模样。戚暮不由笑着招了招手,抬高了声音喊道:“郑哥,我在这里。”
郑未乔便走了过去,与一旁的几位乐团老成员说了几句话后,坐在戚暮身旁的位置上,道:“戚暮……你今天怎么不等我,就直接自己来乐团了?”
戚暮闻言,形状姣好的眸子抬起看向郑未乔,诧异地问道:“郑哥,你不是说你今天要为《音乐殿堂》写一篇稿子的么,我就没有打扰你。而且我自己坐公交来这里也很方便,小区门口就有站台,所以你不用担心我的出行了。”
“……”他哪儿是担心你出行啊!那是担心你被这群老油条给生吞活剥了哟!
见着郑未乔一脸踌躇的表情,戚暮微微动了动眸子,便明白了对方的意思。
戚暮一出生就是在欧洲,只有几次随着乐团全球巡演来到过华夏,自然对华夏的交响乐团不大熟悉。他是个孤儿,谁也不知道他的父母是谁,可能就是两个偷渡过来的华夏人,将他丢在了马路边上,要不是有早起的人发现了他的存在,恐怕他早在那个冬天就被活活冻死了。
自小在孤儿院长大,所需要的便是懂得看人脸色和忍耐,再加上一点武力威胁,这样便是最恰当的了。七岁前,戚暮能够平平安安地在孤儿院生活,便得归功于他很会看人脸色行事。
等到他后来被一对多年无子的老夫妻收养后,有机会学习到了小提琴,再进入藏龙卧虎的欧洲乐坛,更是得低调行事。有句话罗遇森一直没有说错,他是从来没有家世、也没有什么背景,只有靠着自己才能在维也纳生存下去,因此如何与他人处好关系、给人最好的第一印象,已经深入了戚暮的骨子里。
不过……和维也纳的那群傲慢别扭的老油条相比,华夏的前辈们还真是和蔼可亲了啊。
戚暮在心里默默想到。
“郑哥你就不用操心了,我会自己处理好的。”戚暮笑着道,“对了,你今天不是要交一篇稿子的吗?稿子怎么样了?”
郑未乔脸色古怪地看了戚暮许久,最后还是叹了口气,道:“你还小,老师把你交给我们这些人了,其他事情你就不用操心了。你只要好好练琴,认真地努力,就是老师所希望看到的了。”
闻言,戚暮是哭笑不得。
郑未乔真是将戚母的恩情放在了心里,颇有种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咳为母的感觉。像郑未乔这种知恩图报的人还真是少有了,和罗遇森比起来,真的是一个天、一个地的差别。
戚暮与郑未乔又聊了几句,还没再多说话,b市交响乐团的小提琴首席杜胜便进了练习室。
杜胜是华夏首屈一指的小提琴家,即使在全球也有着不小的名气。戚暮曾经听过他在金色|大厅里的一场演出,杜胜以娴熟的技巧和丰富的经验出名,他所演奏的门德尔松的《e小调协奏曲》令戚暮也是啧啧称赞。
指挥不在,首席就是整个乐团的领导者。杜胜走到指挥台上先帮着第一小提琴组较了音,然后再看向第二小提琴组。如今在第二小提琴组的副首席位置,正坐着一个俊秀的青年,杜胜的目光在戚暮的身上停留了一瞬,然后便开始了较音过程。
等到整个乐团的较音都结束后,杜胜难得地没有拿起小提琴开始第一遍的合奏,反而是笑着看向戚暮,道:“今天我们乐团里来了一位新成员——戚暮。他会担任第二小提琴组的副首席,接任老张的位置。大家可不要看戚暮年纪轻就欺负他啊,我可得告诉你们,老谭可看重小戚了,你们欺负他,老谭找你们可别算我的!”
众人听到杜胜打趣的话,纷纷笑开。
还是第一小提琴组的副首席先笑着说道:“杜老师,您可别这么说,我们哪儿敢欺负小戚啊?小戚这么乖巧懂事,我们疼他还来不及呢。我一看见他就觉着见着了我那刚刚大学毕业的儿子,可有亲切感了。”副首席是一个年逾四十的中年女人。
听着这话,旁听的郑未乔眼皮一跳:乖巧懂事……我们认识的是同一个戚暮吗?
大号组的一个成员也笑着调侃道:“就是啊,小戚长得这么俊,我们哪儿想欺负他了?诶小戚,我家女儿今年芳邻二八,你什么时候来我家坐坐啊?”
“嘿老王你个不要脸的,我家女儿今年二十,和小戚才是年龄正配,你边儿去!”
……
调笑的声音在练习室里不停回响,等到谭正辉进入练习室的时候,便听着一句又一句的“小戚”、“小戚”在自己的耳边回响。老人家皱着眉头冷哼了一声,整个练习室便倏地安静下来。
杜胜从指挥台上下来给谭老让了位置,老人家刚上台,便皱了眉头说道:“什么小七小七的?哪儿来的小七?董永来了?”
一阵死寂般的沉默后,全然忽然哄堂大笑起来。
戚暮哭笑不得地摇摇头,却全然不知……
小七啊小七,从此以后,这个名字就该跟着你一世了,你也就认命了吧。<!--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