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9章 考虑

奚万里闻言翻了个白眼,“你放心,那是以前,老头子如今的想法肯定变了。”

见宋卫国依旧是一脸不放心,他索性道:“老头子之所以觉得书香门第的姑娘好,那是因为我妈是书香门第出身。我前大嫂做了那样的事之后,你以为他还会依旧这样以偏概全?”

事实上,奚家是实实在在的贫农出身,他爸虽然做到了师长,但整个家族也就他一人,其他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民。

反倒是他母亲,是实实在在的书香门第出身,他外公外婆就他母亲一个独女,把一部分资产捐了,剩下不多的部分都留给了他母亲。本来两老都是B大教授,他外祖父还是荣誉校长,可惜两人的身体都不太好,外祖母去世后,外祖父没过两年也去世了。

也幸好如此,否则活着也是受罪的份。

宋卫国闻言松了口气,心下却依旧有些不安。奚万里的好他自然清楚,说实话,他能当他妹夫他也高兴得紧,但是……老实孩子有些羞愧地想,自己嫌弃队长年纪大,是不是有些不应该?

欢喜本以为自己今晚会辗转反侧,结果却是一梦睡到天亮,感觉……还挺不赖的。

只是,想到很快就要见到奚万里,她就觉得有些不自在,不想才见了面,对方却是低声问道:“你真的打算去云南?”

这人一直不说这事,她还以为他要拖,不想这时候居然提起来了。

欢喜一怔,随即点了点头道:“等你和二哥归队,我就打算出发去云南。”

她想了很久,自己拥有那样的金手指,单单用于自身实在有些浪费,但用金手指变出来的东西,若是能多救一些于国有用的人,那该多好?

而这个时代,有太多太多有能之人沦陷,而他们所需要的,或许只是一碗粥,一个馒头。她既然能够给,又为什么不去给?

而且,欢喜也并不是一点私心都没有的。虽然没想过挟恩以报,但被她救的人之中,只要有一两个人不是白眼狼,那她以后想做什么都能有个靠山。

当然,会有这样的心思,也是因为欢喜不知道该做什么。

作为一个高中生,她若是到县城去找工作,选择范围还是很大的,像是肉联厂、钢厂、日化厂、纺织厂、妇联、中学……说实话,若是她愿意费心思走走门路,就没有她进不去的地方。

但是……欢喜根本没有这种心思。

要知道上辈子她的资产比起土豪爹虽然不算什么,但也是自己当老板的人,哪怕换了一辈子,她也没想过自己去给人打工。

欢喜自觉自己并不是有野心的人,但到了这个到处是机遇的时代,自己若还是一点想法都没有,那就不是没有野心,而是傻了。

关于以后上大学学专业,欢喜也有许多犹疑,这年代的大学,文学类的她不稀罕,哲学类的不感冒,医学类的不感兴趣,她倒是想过系统地学习一下经商企业管理一类的,但现实是,这个时期哪怕是B大和清大,这类专业也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教授。

至少,她觉得比起从小耳融目染,后来更是被土豪爹有意无意灌输不少做生意手段,也有过相关经验的自己,那些教授恐怕还有所不如呢。

欢喜倒是想要学计算机,毕竟后世的互联网有太多商机了。可惜,国内的计算机差不多要到九十年代才能崛起,这时候,计算机这东西根本就不存在。

选来选去,她觉得这个年代,自己能够报以期待的,也只有外语系了。

比起赚自己人的钱,她其实对赚外国人的钱更感兴趣。

所以如果可以的话,这次出去,欢喜是打算多找一些外文书籍的。

奚万里发现自己根本说不出劝人的话,犹豫了下道:“你会好好的对不对?”

想到大哥的身体,他就拒绝不了对方的帮助,但是,若是欢喜因此折在云南,他觉得他这辈子都痛快不起来了。

所以这时候,他的语气与其说是询问,还不如说是哀求。

他在哀求欢喜,让她一定不要出事,不要让他愧疚,不要让他悲伤。

看着对方眼底毫不掩饰的焦虑和恐惧,欢喜突然清晰地认知到,这个男人是真的喜欢上了自己。

虽然不知道对方是什么时候开始起的这种心思,但欢喜这会无疑是非常愉悦了。

她以为奚万里对她不过是年少而慕艾的悸动,如今看来分明不止这样。这个青年远比她以为的早熟,他的感情也远比她以为的深沉。

简单点说——你以为男神只是对你动心了,结果对方已经爱惨你了,这感觉是怎样一个爽!

就是在这一刻,欢喜开始认真考虑接受这份感情。

归根究底,欢喜对未来另一半的要求,也不过是长得帅,又非常爱自己罢了。

——是的,她是一个非常自私的人,比起嫁给一个自己爱的人,她宁愿嫁给一个爱自己的人。也同样,如果不是确定对方对自己也有好感,她是绝对不会率先交付自己的感情的。

至于另外一个重要的婚姻先决条件——自己也喜欢对方这一点,欢喜觉得这并不是一件难事,奚万里这样的男人,要喜欢上他实在太容易了。

奚万里绝对不知道,这会的欢喜做下了怎样的决定,如果知道,他就维持不了如今的淡定了。

既然决定给对方一个机会,欢喜自然不会折腾对方,索性直接到:“我一定会好好的,比谁都活得好,你难道还不相信我的身手?”

闻言,奚万里大大松了口气,欢喜的身手他是知道的。这段时间他更是没少陪着她练手,虽然身为女子,她在体力和力量上比不上他,但对上寻常男人是绝对足够了。

更何况,女孩子拥有的像是灵巧轻盈的优势,在欢喜身上也得到了淋漓尽致地表现。

当然,这样也并不是万无一失的。身手再好,要是遇上了天灾人祸,那也无济于事。

这样想着,奚万里索性将一些出门在外的应对经验细细跟欢喜说了一番,还着重说了丛林中一些毒物的辨别方法。

奚万里闻言翻了个白眼,“你放心,那是以前,老头子如今的想法肯定变了。”

见宋卫国依旧是一脸不放心,他索性道:“老头子之所以觉得书香门第的姑娘好,那是因为我妈是书香门第出身。我前大嫂做了那样的事之后,你以为他还会依旧这样以偏概全?”

事实上,奚家是实实在在的贫农出身,他爸虽然做到了师长,但整个家族也就他一人,其他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民。

反倒是他母亲,是实实在在的书香门第出身,他外公外婆就他母亲一个独女,把一部分资产捐了,剩下不多的部分都留给了他母亲。本来两老都是B大教授,他外祖父还是荣誉校长,可惜两人的身体都不太好,外祖母去世后,外祖父没过两年也去世了。

也幸好如此,否则活着也是受罪的份。

宋卫国闻言松了口气,心下却依旧有些不安。奚万里的好他自然清楚,说实话,他能当他妹夫他也高兴得紧,但是……老实孩子有些羞愧地想,自己嫌弃队长年纪大,是不是有些不应该?

欢喜本以为自己今晚会辗转反侧,结果却是一梦睡到天亮,感觉……还挺不赖的。

只是,想到很快就要见到奚万里,她就觉得有些不自在,不想才见了面,对方却是低声问道:“你真的打算去云南?”

这人一直不说这事,她还以为他要拖,不想这时候居然提起来了。

欢喜一怔,随即点了点头道:“等你和二哥归队,我就打算出发去云南。”

她想了很久,自己拥有那样的金手指,单单用于自身实在有些浪费,但用金手指变出来的东西,若是能多救一些于国有用的人,那该多好?

而这个时代,有太多太多有能之人沦陷,而他们所需要的,或许只是一碗粥,一个馒头。她既然能够给,又为什么不去给?

而且,欢喜也并不是一点私心都没有的。虽然没想过挟恩以报,但被她救的人之中,只要有一两个人不是白眼狼,那她以后想做什么都能有个靠山。

当然,会有这样的心思,也是因为欢喜不知道该做什么。

作为一个高中生,她若是到县城去找工作,选择范围还是很大的,像是肉联厂、钢厂、日化厂、纺织厂、妇联、中学……说实话,若是她愿意费心思走走门路,就没有她进不去的地方。

但是……欢喜根本没有这种心思。

要知道上辈子她的资产比起土豪爹虽然不算什么,但也是自己当老板的人,哪怕换了一辈子,她也没想过自己去给人打工。

欢喜自觉自己并不是有野心的人,但到了这个到处是机遇的时代,自己若还是一点想法都没有,那就不是没有野心,而是傻了。

关于以后上大学学专业,欢喜也有许多犹疑,这年代的大学,文学类的她不稀罕,哲学类的不感冒,医学类的不感兴趣,她倒是想过系统地学习一下经商企业管理一类的,但现实是,这个时期哪怕是B大和清大,这类专业也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教授。

至少,她觉得比起从小耳融目染,后来更是被土豪爹有意无意灌输不少做生意手段,也有过相关经验的自己,那些教授恐怕还有所不如呢。

欢喜倒是想要学计算机,毕竟后世的互联网有太多商机了。可惜,国内的计算机差不多要到九十年代才能崛起,这时候,计算机这东西根本就不存在。

选来选去,她觉得这个年代,自己能够报以期待的,也只有外语系了。

比起赚自己人的钱,她其实对赚外国人的钱更感兴趣。

所以如果可以的话,这次出去,欢喜是打算多找一些外文书籍的。

奚万里发现自己根本说不出劝人的话,犹豫了下道:“你会好好的对不对?”

想到大哥的身体,他就拒绝不了对方的帮助,但是,若是欢喜因此折在云南,他觉得他这辈子都痛快不起来了。

所以这时候,他的语气与其说是询问,还不如说是哀求。

他在哀求欢喜,让她一定不要出事,不要让他愧疚,不要让他悲伤。

看着对方眼底毫不掩饰的焦虑和恐惧,欢喜突然清晰地认知到,这个男人是真的喜欢上了自己。

虽然不知道对方是什么时候开始起的这种心思,但欢喜这会无疑是非常愉悦了。

她以为奚万里对她不过是年少而慕艾的悸动,如今看来分明不止这样。这个青年远比她以为的早熟,他的感情也远比她以为的深沉。

简单点说——你以为男神只是对你动心了,结果对方已经爱惨你了,这感觉是怎样一个爽!

就是在这一刻,欢喜开始认真考虑接受这份感情。

归根究底,欢喜对未来另一半的要求,也不过是长得帅,又非常爱自己罢了。

——是的,她是一个非常自私的人,比起嫁给一个自己爱的人,她宁愿嫁给一个爱自己的人。也同样,如果不是确定对方对自己也有好感,她是绝对不会率先交付自己的感情的。

至于另外一个重要的婚姻先决条件——自己也喜欢对方这一点,欢喜觉得这并不是一件难事,奚万里这样的男人,要喜欢上他实在太容易了。

奚万里绝对不知道,这会的欢喜做下了怎样的决定,如果知道,他就维持不了如今的淡定了。

既然决定给对方一个机会,欢喜自然不会折腾对方,索性直接到:“我一定会好好的,比谁都活得好,你难道还不相信我的身手?”

闻言,奚万里大大松了口气,欢喜的身手他是知道的。这段时间他更是没少陪着她练手,虽然身为女子,她在体力和力量上比不上他,但对上寻常男人是绝对足够了。

更何况,女孩子拥有的像是灵巧轻盈的优势,在欢喜身上也得到了淋漓尽致地表现。

当然,这样也并不是万无一失的。身手再好,要是遇上了天灾人祸,那也无济于事。

这样想着,奚万里索性将一些出门在外的应对经验细细跟欢喜说了一番,还着重说了丛林中一些毒物的辨别方法。